随着互联网经济时代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基于web的电子票务系统向移动票务方向发展,其盈利模式也开始有所改变。
盈利模式是企业运营业务、创造利润的模式,主要是指企业如何在与其他实体的合作过程中创造价值并实现利润的。盈利模式呈现多样化的特征,根据产业链主导角色不同,可以将盈利模式分为三类,即以移动网络运营商主导的模式、以商家主导的模式和以第三方移动商务平台提供商主导的模式。
(一)网络运营商主导模式
网络运营商主导模式在以移动网络运营商为主体的模式下,移动商务支付费用通过手机账单划取,用户在支付手机账单的同时支付消费了的移动商务的费用,移动网络运营商为用户提供了信用。移动网络运营商提供的服务内容在数量和种类上都有限,主要是一些彩信、彩铃、手机游戏下载等业务。这种模式下的用户操作比较简便,但是由于移动网络运营商为非金融机构,不能跨行业运营银行业务,因此在消费金额上限制较多。
(二)商家主导模式
商家主导模式在以商家为主体的模式下,商家进行业务创新,将销售渠道拓展至用户移动终端,移动网络运营商只为用户提供通信渠道,不参与实际移动商务的交易过程。这种模式相当于电子商务中的B2C。但由于一些中小型商家不具备独立开发、运营、维护移动商务平台的实力,因此这种模式仅适用于实力雄厚的大型商家。
(三)第三方商务平台主导模式
第三方商务平台主导模式在以第三方移动商务平台提供商为主体的模式下,第三方移动商务平台充当交易中介,能够与各商家相连接完成销售渠道的拓展,并负责与移动支付平台、短信平台、物流提供商等相关业务实体连接,协调实现交易的全部流程。第三方移动商务平台负责商品信息发布、拓展商家和用户客户、运营维护平台、组织开展营销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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